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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· 斗數準繩

维基文库固定修订 7913704 · 古籍底本文字,保留原有时代措辞

固定修订底本文字。保留历史措辞供文献核对;本项目白话释义另行标注,不把旧式病灾、刑克与身份评价用于现实判断。 核对来源版本

01

命居生旺定富貴,各有所宜。身坐空亡論榮枯,專求其要。

02

紫微帝座在南極不能施功,天府令星在南地專能為福。

03

天機七殺同宮也善三分,太陰火鈴同位反成十惡。

04

貪狼為善宿入廟不凶,巨門為惡曜得垣尤美。

05

諸凶在緊要之鄉最宜制克,若在身命之位卻受孤單。

06

若見殺星倒限最凶,福蔭臨之庶幾可解。

07

大抵在人之機變,更加作意之推詳。

08

辨生剋制化以定窮通,看好惡正偏以言禍福。

09

官星居於福地近貴榮財,福星居於官宮卻成無用。

10

身命得星為要,限度遇吉為榮。

11

若言子媳有無,專在擎羊耗殺。逢之則害妻妾亦然。

12

相貌逢凶必帶破相,疾厄逢忌定有尪羸。

13

須言定數以求玄,更在同年之相合,總為綱領用作準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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